
证券时报网讯,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,广州市发布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。其中提出,支持低空经济总部企业。对本市低空经济领域总部企业,根据广州市总部经济政策给予扶持。对于研发制造类企业,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等相应条件可认定为总部企业,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,并给予总部企业人才户籍、人才绿卡、人才公寓、子女入园入学、办税绿色通道、政务服务、粤港粤澳通行等各方面保障。
来源:证券时报网作者:陈勇洲
回眸“十四五” 镜头里的“十四五”·项目|低空经济“加速起飞
春日里的哈尔滨,天依然很冷。但哈尔滨新区联合飞机大型无人直升...(634 )人阅读时间:2026-03-03
佛山市低空经济发展公司登记成立 注册资本1亿
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佛山市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成立,法定...(601 )人阅读时间:2026-02-28
从“飞”到“用”启新程 现存低空经济相关企业超10万家
马年春晚,合肥无人机与“空中的士”惊艳亮相,宣告低空经济正从...(933 )人阅读时间:2026-02-27
广州黄埔低空经济迎开年首飞 汇天全国首个飞行营地正式启用
在马年新春首个工作日,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九龙湖公园的汇天001...(968 )人阅读时间:2026-02-26低空经济报
微信二维码
微信号:18026288868Copyright © 2024-2026 低空经济报 版权所有
备案号:苏ICP备2023025135号